唯有“地契到期自動更新”的條文以白紙黑字列入土地法典裡,地主和產業業主的權益才能受到保障。以目前的情況看來,就是生殺大權完全操縱在部長手裡,部長說更新地契必須 ‘重建’ 就要 ‘重建’,部長說 ‘更新稅’ 多少就是多少!
房保德指出大街商業店因地契既將到期須要重建就是一個例子;如地契到期可以自動更新的話,這些店主的權力就不會旁落任人宰割,而必須要花費大把的金錢來‘重建’店屋地契才能獲得‘更新’。另外還要還高昂的更新稅,中間間店屋為13萬1千令吉,旁邊間店屋16萬令吉的更新稅!
大街店屋的重建在很多方面來看都是不正確的,有關當局的說法是為了‘美化’城市。另一方面,我們看到很多國家的歷史古蹟建築物有幾百年至上千年的歷史都有,而且這些歷史古蹟建築物也吸引了不少的觀光客,難道那些古蹟把整個城市都‘醜化’了?把美里最早的店屋拆了,美里的歷史的事跡也就因此少了這一塊。
還有那些因店屋的重建而敲下的廢棄物,不論丟在那裡都造成環境的污染。
另外,馬寶園的4點地的排屋更新稅只要2000令吉,是否是依地價的25%的規定計算?政府也沒向人民解釋那更新稅到底是如何算出來的?這讓人民不竟要問這更新稅的“標準到底在哪裡”? 還是因為就近大選要到了就拿幾顆糖果來騙騙一下選民,等大選一過更新稅的標準又不一樣了?就是要部長你說 ‘更新稅’ 多少人民就得付多少? 人民的產業在不受到法律的保障之下任人宰割,讓部長可以法外立法,操縱生殺大權。
民眾的懷疑到底那2000令吉的更新稅是否依照目前的土地政策規定,按地價的25%來抽?如是的話,那就表示目前馬寶園的地價每點地才2千令吉,一間4點地的排屋才值8千令吉?那就是否意謂着如政府把馬寶園劃上紅線,也只須賠償8千令吉給每間4點地的排屋屋主?由此可見,只要土地法典中沒有闡明“地契到期自動更新”,地主和屋主的權益永遠不會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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