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30 October 2010

入屋殺野狗無需搜查令?


家是我們的城堡,市政局憑什麼在無搜查令下進入民宅?

各位知道這會產生多嚴重的後果嗎????

市政局要如何分辦是野狗還是家狗,如果我家養的是幾萬令吉一只的名種狗,但因我不放這些狗出去離芭的范圍所以沒向你市政局申請狗執照,難道這也是野狗,也該射殺嗎?野狗和非野狗要如何界定?

就算是野狗進來我們家,我們願意收養又有什麼問題?野狗被收養也就成了家犬,難道這樣市政局也不容許?

如我們容許市政局執法人員拿着槍進入民宅來射殺野狗,萬一野狗逃竄時執法人員不小心開槍打到屋裡的小孩,人命關天,市政局要如何負責?

如果是家犬放任讓它在外亂跑,被市政局執法人員射殺,這算我們沒管好自己的狗,我們人民無話可說。今天如果無搜查令就可進入民宅殺狗其不天下大亂了?因為現在我們美里的治安本來就不好了,不斷的有強盜持槍械進入民宅打刧的事件不時的在美里發生,市政局的這個做法剛好又提供了盜匪多一條方便的 '路' 可以肆無忌憚進入民宅打刧。他們也以冒充執法人員以殺狗的名義進入民宅,這樣的後果市政局有辦法負責的嗎?

房保德指出現在市政局的市長副市長都是律師,也非常懂法律,但請他們不要把法律玩在自己的手掌心底下,市政局應多多站在人民的立場着想,不要處處鑽法律的漏洞。懂法... 玩法... 是一個不可取的行為。

房保德要呼籲美里市民要很認真的去看待市政局處理事情的手法,因為現在的地方政府沒有一個是民選的,那就表示沒有一個地方政府會去真正的耹聽民聲,聽取民意。要改變目前的情況就要靠人民手中的一票,在大選來時告訴國陣政府我們人民要地方議會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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