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1 December 2009

起價366%

牛場村小販中心

牛場村小販要市政局高抬貴手,不應把收費調高300% 至366%。這些攤位原本每年只須繳付180令吉的牛場村小販,現在漲到要年繳540令吉到660令吉。一些攤位漲到每年540令吉,另一些攤位如賣菜攤一般都漲到660。

小販每天只能賺取微薄的利潤,能夠三餐糊口已經算不錯了。市政局此舉漲租366%的作法無疑的是增加了他們許多的負擔。

那小販中心為公共財產,為納稅人的錢所蓋,有關當局不應視同私人產業般招租以提高其收入,設立小販中心就主要的目的是為了便民,除了管理和清潔費之外不應收取額外的費用來增加小販的負擔。

該區的小販希望市政局能考慮到他們的生活辛苦而不要調高收費到300% 至366%,調高100%的話他們或許能接受。

另外,市政局也受促趕快發出小販執照給予市區的無牌小販。

日前市政局的相關人員到市區去分派小販申請表格給那些在街邊擺賣的無牌小販,促他們去申請成為正式的小販,但事後又有執法人員去強力取締那些無牌小販,這種做法讓人不敢苟同。市政局如有心要幫助他們就應該要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小販執照給予他們,而不是親手派申請表格到那些無牌小販手裡事後又來強力取締。

那些小販可說是我們社會中最弱勢的群體,有一些更是老人或婦女,政府目前如沒辦法給予他們生活上的津貼或援助就應該要想辦法讓他們自力更生,這不只是政府的責任,也是執政的政黨體恤人民應該要做的事。如果所有的弱勢群體都受到政府的照顧的話,想信沒有人願意去當非法小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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